中梭通在线河北讯: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,超龄劳动者再就业群体日益庞大,但“到龄即辞”“社保不全”等权益受损问题频发。近日,多名在保安行业从业数年的超龄从业者反映,自己因“超龄”被公司单方劝退辞退,既无书面说明也无经济补偿,且工作期间公司仅缴纳意外险和工伤保险,养老、医疗保险长期缺位,此类事件暴露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据当事人讲述,他们在涉事保安公司工作多年,身体状况完全能胜任岗位要求,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突然告知“超龄”辞退,公司未给出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理由,也未提及经济补偿事宜。“干了这么多年,没功劳也有苦劳,一句‘超龄’就打发了,连最基本的社保都没交齐,退休后生活根本没保障。”一位当事人无奈表示,由于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,如今面临着养老无依、看病难报销的困境,多次与公司沟通维权均无果。
从法律层面审视,涉事保安公司的多项行为已涉嫌违法违规。首先在社保缴纳方面,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,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等法定险种。而保安公司仅缴纳意外险(商业保险,不能替代法定社保)和工伤保险,未依法办理养老、医疗保险,明显违反法定缴费义务,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基本社保权益 。根据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将面临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。

在辞退程序合法性上,202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(二)》,已废止实施15年的“超龄用工按劳务关系处理”规定,标志着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进入新阶段。结合《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》要求,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,应当保障其获得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。判断辞退行为是否合法,核心在于劳动者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:若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,且与公司存在“受单位管理、从事有报酬劳动”的事实,公司以“超龄”为由单方辞退且无合法依据,即便不构成标准劳动关系,也需承担相应责任;若构成劳动关系,则属于违法解除,应支付赔偿金。
针对超龄劳动者维权困境,专业律师给出明确指引。社保权益方面,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,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、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;若无法补缴,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待遇损失赔偿,但需避免未经稽核自行补缴的错误维权方式 。辞退补偿方面,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构成劳动关系,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(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);若为新型超龄用工关系,涉及劳动报酬、工伤保障等核心权益争议,可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。律师特别提醒,超龄劳动者应提前留存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工作证、辞退沟通记录等证据,在权益受损后1年内及时维权。
近年来,“银发打工人”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,多地检察机关、人社部门已联合开展专项行动,通过调解纠纷、发出检察建议、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,守护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。法律界人士呼吁,用人单位应摒弃“超龄即免责”的错误认知,严格履行社保缴纳、合法用工义务;相关部门需进一步细化超龄用工权益保障细则,畅通维权渠道,加强执法监管力度;超龄劳动者自身也应增强法律意识,主动了解权益保障政策,避免陷入“维权无门”的困境。唯有多方合力,才能让超龄劳动者的付出得到尊重,权益得到切实保障。
审校:白七烨 蓝乙人
















